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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众不同(1863)

http://www.sina.com.cn 2004/11/17 10:58  新浪教育

  


  第十二章 与众不同(1863)

  对人性的了解是政治教育的开始和结束,但是,在威斯敏斯特附近多年执着的学习生活却让亨利·亚当斯认为,对英国人性的了解,出了英国之后就没有价值,或者价值极少。在巴黎,这样的习惯会挡住人们前进的道路,但在美国,它会唤起天生嫉妒的所有本能。英国人的思想一边倒,与众不同,系统性地非系统,逻辑性地非逻辑。人们对英国思想的了解越少越好。

  对于一个波士顿人来说,这样的异端邪说本来是很难接受的,人们一般会认为这是相当愚蠢的夸大其事,因而凭本能就会加以排斥;但是,这个观点建立在亨利·亚当斯的亲身经历的基础上,他本人觉得完全有权严肃认真地把它看作是确定的经验。他从来都没有觉得,这样的经验对别人也会是结论性的,因为他没有想到要去教育别的任何人。对他来说,仅仅对他来说,接受的英国教育越少越好!

  多年以来,他本着极大的兴趣和认真的观察精神观察英国人的思想,看英国思想是如何与自身及其他民族思想接触的。英国思想与美国思想的接触尤其令人觉得有趣,因为美国思想的局限和缺陷是欧洲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从旧的世界观来看,美国人没有思想,美国人是一台经济意义上的思考机器,它只会沿一条固定的线路前进。美国思想夸大欧洲思想,就如同圆锯夸大松林。英国思想不喜欢法国思想,因为它是对抗性的,不合理的,甚至是敌对的,但至少认为它还是一种思想。美国思想完全不是思想,那只是一个传统,很肤浅,属于无知的范畴,那只是一种切削机械,经济实用,锐利而直接。

  英国人本身很少想到,他们的思想是经济的,锐利而直接的,但最容易引起美国人注意的那种缺陷却是其怪诞行为中的巨大浪费。美国人需要也利用其全部的精力,并以缜密的经济效率利用思想,但是,英国社会是与众不同的,根据法律是如此,也是与众不同本身的原因。

  在英国俱乐部或晚餐桌上听到的最常见的话,就是说某某人“疯得不轻”。这样的话对某某人来说并没有冒犯的意思,这样的话根本不会使这样的一个人与另外的某个人产生何等程度的差别。应用到一位公众人物身上的时候,比如格拉斯通,这话是相当准确的,它还有力量强大的诨号加以佐证。与众不同是一种普遍的英国现象,因而成为一种独树一帜的异端传统。这构成了英国社会最主要的迷人之处,当然也是它最主要的谬误之处。

  美国人很喜欢作为讽刺家的萨克雷,但是,萨克雷相当公正地认为,根本都不存在什么讽刺家,他认为,他对英国社会的描绘是相当准确和本着善意的。美国人无法相信他的话,因此转头去看狄更斯。狄更斯在所有时候都喜欢夸大其事,有时候到了荒唐的程度,但是,他的英国读者却认为,狄更斯的夸大更多在行事和思想的方式方法上,而较少有人物类型上的夸大。格拉斯通本人去看过丹德里雷,大笑到面部变形,不是因为丹德里雷被人夸大了,而是因为他荒唐可笑,很像格拉斯通在帕尔摩尔的任何一家俱乐部里见到过,或者有可能见到过的任何一个人物类型。英国社会充斥着被夸大了的人物,这个社会里面根本容不下别的任何一种人。

  这样的反常带有力量的所有印迹,也许这本身就是一股强大的力量,是一种天赋的出生标记。波士顿人是这么想的。波士顿人称此为国民性格,是土生土长的活力,是强壮,是诚实,是勇气。对于这样的特质,他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英国人一意孤行,虽然有虚张声势的意思,虽然有欠圆通,有时到了愚鲁的程度,但是,在他看来,这样的怪诞比美国佬的敏锐和巴黎人的优雅更好,更高贵。也许他是对的。这些品位、感觉或遗产的问题并不需要马上确定下来。人人都有自己的品位尺度,也很高兴应用自己的尺子去丈量别人的品位,不管旅行到什么地方都可以自得其乐地大加利用。不管别人怎么想,最聪明的英国人总是认为,全国规模的异常之处必须加以纠正,而且已经开始纠正了。针对英国中产阶级,狄更斯野蛮的讽刺和马修·阿诺尔德较为文雅的嘲讽都只是一种反叛行为的一个部分,因为在1863年一位美国人的眼中看来,中产阶级并不比他的邻居更糟糕。没有人能够激发他们的兴趣,而一位大学人,比如格拉斯通,根本都不在争论之列,从这个意义上看,他们甚至是更好一等的人。一位美国年轻人不可能从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那里借用思想。

  这位私人秘书跟其他的波士顿人一样,也开始认为英国人的与众不同是一股力量了。与英国思想的接触,比如跟帕麦斯顿、鲁塞尔和格拉斯通的接触,会使他犹豫起来。他看到了自己的国民类型,比如他父亲,韦德,伊瓦茨,跟英国人打交道的时候,这些类型显现出来的显然不是较弱的一面,某些时候甚至会显示出强有力的一面。他也许会有偏见,但从来不会偏窄到错误地理解这股力量对别人产生的效果的程度,这期间,尽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鲁塞尔等人在一位秘书眼里看来还是显得软弱无力,他也看不出来,这些人在鲁塞尔自己的追随者眼里会是一个强者的形象。鲁塞尔可能不诚实,他也可能只是不圆滑而已——这一类英国人也许是残忍的,也许只是愚蠢的,但在两种情况下,这类人都不是强有力的人,甚至在英国人看来也不是强有力的人。

  与众不同并非总是一股力量。美国人对决定这种怪诞之处是否为一个弱点很有兴趣。很明显,在竞选活动中,或者在国会里,在怪人之间,与众不同是受大家欢迎的。但是,在私人社团中,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回答。英国社会由于其怪诞而特别迷人,这一点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英国男子,尤其是英国女子彼此会显示出惊人的傲慢和粗野,这在外国人当中的确是很少见的,除此之外,英国社会比美国社会更容易相处,更容易容忍。人们必须做好思想准备,这个星期可能受到人们最细心的招待,而下个星期却会被人忘得一干二净,但这是世界通行的交往办法,而教育的内容就是要学会如何以无意识的冷漠背对别人,就像别人对待另一个人的方式一样。受到伤害的虚荣带来的痛苦,在一个花花公子那里不应该持续很长时间,因为他本没有多少虚荣可以去痛苦,就算在他自己的国家,他也不会处在更好的地位。他没有什么值得抱怨的。没有人对他粗野过。反过来,他比在波士顿时受到了更好的待遇,更不用说在纽约或华盛顿的时候了。如果他受到的待遇在极端礼貌与极度冷遇之间来回变化不停,那也只能够证明他已经习惯,或者越来越习惯了。对于这一部分的社会问题,他不会产生个人的伤痛或失望,但是,正因为他的教育越来越英国化了,因此,这个过程越是走得远,它所提供的希望也就越是小。

  由于自然的亲密联系,社会上的奇特行为一般来说会与政治上的怪异行为不谋而合。英国思想很自然地同情叛逆行为,假如是对外的叛逆行为,而且英国社会对南部邦联特别有信心,因为南部邦联有其综合的属性——对英国血统的对外背叛——这与波兰人、匈牙利人、意大利人或法国人能够到达的理想的怪异距离更近。英国所有的怪异之士全都奔向对叛乱者产生同情的地方,只有少数一些有平衡头脑的人依附于联邦事业。站在美国北方一边的所有英国领袖都不是明显的怪异之士。威廉·伊·福斯特是一个讲求实际的硬派约克郡人,他最主要的政治理想是在经济基础上的合理安排中实现的。考虑他一生只能站在一边的政治情形的时候,柯布顿是一个特别有头脑的人。约翰·布莱特比他们两个人的表达能力更强,但是,他坚持自作主张,他坚持自己的观点,而他的观点是实际的。他不会跟格拉斯通一样把自己的思想之规装入盒子里,就是蒙克顿·米尔尼斯所说的“在问题的两边都极度执着”。整体说,他是一个前后一贯,坚持保守思想的人,属于老派的共同体类型的人,他很少为自己前后不一致的行为辩解。蒙克顿·米尔尼斯本人被认为是一个怪人,主要是那些不了解他的人,但是,他的幻想和爱好仅仅是稍微有一点超越时代的东西,他的言行有些怪异,但是,他的思想却不尽然,这是任何看过他的诗歌的人都会明白的。除米尔尼斯以外,所有这些人都是上过大学的人。作为一个传统,公使馆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人言行失检而烦恼,不会在意某些英国朋友的言语失当和前后矛盾。他们的工作总是合宜的,实际的,经过认真考虑的,而且差不多是太过谨慎的。那些“脾气暴躁的人”都是叛乱分子,这样的人多得惊人。也许这个名单表的最前面应该排上布鲁汉姆勋爵,在公使馆于7月4日举行的接待会上,他竟敢亲自到场,并且由乔·帕克斯带队,他自称为“麦迪逊先生的首席检察长”。教会是叛徒,但叛逆者主要还是针对工党的。大学是叛徒,但是,获取了很大的公众信任的大学人——比如格兰韦尔勋爵、乔治·康沃尔·刘易斯勋爵、斯坦利勋爵、乔治·格雷爵士——他们花极大力气处在中立立场,因为害怕别人说自己言行怪诞。对于大多数观察者来说,对于《伦敦时报》来说,对于《晨间邮报》和《标准报》来说,英国绝大多数人看来都是跟随职业性的怪杰的。哪怕情感上的一些乐善好施者也朝这个方向前进。萨利斯伯里和卡利尔勋爵、福韦尔·巴克斯顿和格拉斯通都同情他们理所当然应该反对的一方,而且除开行为怪诞之外,他们这么做并没有别的任何理由,但是,那些“精明的”苏格兰人和约克人都十分谨慎。

  这样的怪诞行为并不意味着力量。证据就是对反叛者利益的错误安排。毫无疑问,引起这个大麻烦的第一位的原因就在里奇蒙政府本身。没有人理解为什么杰佛逊·达维斯选择梅森先生作为派往伦敦的代表,而同时,他派往巴黎的代表斯利戴尔却是极其精当的一个选择。邦联有很多优秀人士可以派往伦敦的,但是,没有任何人比梅森更不合适。也许梅森有很多常识,但是,他看来并没有别的任何本领,而且在伦敦社会,他只是变成了另一个怪人。他本来有很多机会的,他本可以充当另一位本杰明·福兰克林一样的伟大人物的,所有的社会全都在他的脚下,供他随时进入。他本可以像狮子一样称雄于那个社交圈的,本来可以使一位美国公使无论可走的,但是,亚当斯公使运气极好,他遇到了一个不对称的敌手,如果他们的朋友不插手的话,这些敌人都会成为公使亚当斯的盟友。梅森是他最大的外交胜利。他与帕麦斯顿发生了抵触,他把鲁塞尔赶出了战场,他在哥克伯恩之前扫平了桌面,他压服了斯利戴尔,但是,他从来都没有对梅森竖起一根指头,因为梅森成了他的防御堡垒。

  也许,杰佛逊·达维斯和梅森先生共有两大缺陷,这是导致他们两个人犯下如此严重错误的原因。两个人都对世界形势缺乏足够的认识,两个都一定没有意识到幽默。但达维斯总统派出梅森的同时也派出了斯利戴尔先生到法国,同时也派拉玛尔先生到了俄国。约在二十年后,在他从来也没有完成的教育搜寻过程中,亚当斯在华盛顿与拉玛尔先生成为密友,当时他是密西西比州的参议员,他已经成为美国历史上最镇定,最有理智和最友好的人士,而且在社交魅力方面也是极不寻常的。1860年,他曾是南方最狂热的吞火者,但是,他是一个环境造就的怪人,而不是天生的怪种。除开南方人的怪诞之外,他有自己的手法,有幽默感,也许这就是达维斯先生派他跟其他人一起去海外,到俄国圣彼得堡去完成一个无用的使命的道理吧。如果派他取代梅森到伦敦,那他会有更好的表现。伦敦社会一定会高兴有他这样的人在场,他的故事一定会取得很大成功,他的行事方式一定会使他成为众人欢迎的人,他的演讲才能一定会折服所有听众。哪怕蒙克顿·米尔尼斯也不会总是能抵挡请他参加早餐会的诱惑,他一定会希望让他坐在沙夫迪斯伯里勋爵与牛津主教之间。

  拉玛尔喜欢谈起他在外交上的主要业绩,但从不提梅森的事情。他从来不含沙射影地谈起邦联政府的人事安排,也不批评杰佛逊·达维斯的管理问题。使他觉得有趣的话题是英国盟友。那个时候,也就是1863年的初夏,在英国的叛党还是信心百倍的,他们觉得自己强有力,足以挑战美国公使,足可以显示自己的力量。他们比公使馆更明白自己能够依靠的东西:立法官员和利物浦的海关官员不敢起诉武装舰只,帕麦斯顿、鲁塞尔和格拉斯通都准备好承认邦联政府了,拿破仑皇帝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引诱他们那么做。从一种方式上说,他们已经拥有了利物浦,尤其是正在建造军舰的那些领主的公司。领主公司的政治成员是林赛,围绕着他的是整个由反叛利益集团构成的一个网络:公羊、巡航舰、火药与邦联的贷款,社会上有人引荐,国会里有人策应。领主的公司带着某种尊严的口气宣称自己是英国海军的拥护者,而在1863年的夏天,公众舆论一直是有利于他们的。

  假如行为奇特是一股力量的话,那么,这股力量还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对叛乱者有更大的价值。那些经理们一定是这么想的,他们采纳或者接纳了怪异之中的怪异行为。那是1820年型的怪异行为,是谢菲尔德的布鲁汉姆型的,主要以其判断失误或坏脾气闻名。鲁巴克先生一直都是一位护民官,跟大多数民族的护民官一样,他也在一天一天地呈现老态,一天比一天更愚昧了。北方联邦的朋友认为他是一个相当可笑的人物,这是潘奇最喜欢拿来嘲弄的一个话题,他的用词恶毒,他的思想被自我中心主义的政治传染病以超过平常水平方式所弱化。在全英国,他们都不可能找到一个对手比他更适合自行放弃。没有一个美国代理人会注意到他,但是,那些领主们当然最了解自己的事情,他们让鲁巴克做他们的代理,并负责维护他们的利益。

  这位私人秘书并不关心鲁巴克都做了些什么事情,但是,1863年6月30号,公使派他去下议院报告鲁巴克提出承认南部邦联动议的结果。公使馆并没有感觉到什么焦虑,因为韦克斯堡已经在美国人的掌握之中了,而布莱特和福斯特也是这么说的。但是,这位私人秘书去了,被带到左派坐下,带着极大的满足心听着议会的辩论,那个时候,约翰·布莱特以令人惊讶的强硬口吻讲着,抨击和折磨了鲁巴克,就如同一匹巴斯迪夫大驯犬摇动一只身体条件不好、没有牙齿,脾气暴躁的约克郡小狗。这位私人秘书感觉到,他与鲁巴克之间有一种艺术上的同感,因为,出自习惯的原因,布莱特也时不时以友好的方式经常给自己带来某种震撼,他也明白事情是怎么完成的。一个人的态度比一个人的话更重要。那个场景是有趣的,但其结果却不容怀疑。

  到了1879年的末尾,他变得越来越激动了,当时是在华盛顿,听着拉玛尔在餐后开始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一步一步戏剧化了,让人想起下议院的那个情景。就一个人的记忆所及,那个故事是这么开始的。拉玛尔自己根本就没有到达圣彼得堡,他后来一直留在巴黎等待进一步的指令。承认南部邦联的动议就要提出了,林赛先生预见到将会产生的辩论,因此召集一班人到了他在泰晤士河的庄园,使叛乱分子跟鲁巴克建立联系。他也请了拉玛尔,拉玛尔也去了。大家就一般性话题进行了很多谈论,就是英国人在星期天会谈到的平常话题,之后,他发现自己一个人跟鲁巴克在一起。拉玛尔自己想到了约翰·布莱特,因此,他通过表示兴趣的方式询问鲁巴克,问他是否觉得布莱特也会参与辩论:“不,先生!”鲁巴克说,语气很是简洁。“我和布莱特见过面。那是一个老故事,是旗鱼跟鲸鱼的故事!不,先生!布莱特先生再也不会与我争论了!”

  拉玛尔得到了这样的确认,因此在说好的那天晚上更自信地去了议会,并被带到了右边的那排座位,他在那里听鲁巴克发言,并带着十分欢乐的心情听大家展开辩论,就是经验丰富的辩论者在类似的竞争场合上感觉到的轻松心情。如他所说,他一直听着,直到自己意识到,已经有一个嗓音特别洪亮,态度十分明显的人走上了讲台,并且在以自己从来都没有见过的激烈方式抨击鲁巴克。“到最后,”拉玛尔总结说,“我突然想到,旗鱼已经处在下风了。”

  拉玛尔是以不利于自己的玩笑口吻讲这个故事的,根本没有贬低鲁巴克的意思,但是,这样的玩笑在叛乱分子的经验当中一定是让人痛苦和经常出现的。他们的周围全都是些脾气怪怪的英国人,他们扭曲了自己天生的怪异而使自己的判断出现倒错。鲁巴克也许是个极端的例子,因为他实际上已经处在年老昏聩的状态里了,但是,这并不妨碍那些领主们接受他的引导,也不能够妨碍下议院拿他当回事。在英国,极端的怪异并非什么障碍之物,阻挡不住极端的信心。有时候,它看来是一种推荐。除非会引起经济上的损失,否则,它会有助于知名度的提高。

  英国人的怪异是否为一股力量,这个问题在教育的平衡中有相当大的分量。鲁巴克竟然会在如此奇怪的一个关键时刻以如同布莱特一样的勇气误导叛乱分子,这是极有特征意义的事情,因为南方人本身就具备这种粗野的弱点,他们会把勇气的缺乏归因于敌方,而把自己的毁灭归因于对世界形势的无知。布莱特的勇气几乎跟叛乱分子自身的勇气一样缺乏理智。人人都明白,他有一种职业拳击手的勇气。只要够得着,他一个接一个地打击了英国差不多所有的人,如果他的打击够不着单个的人,他就会去打击那个阶层的人,或者当这个阶层的人数太少,他会去打击全英国所有的人。有时候,他将全国的人扛在自己的背上。他无法自卫,他的思想只需要攻击。哪怕是在餐桌的朋友当中,他谈话的态度也好像是要贬低别人,或者要攻击发表意见的某个人。他会衡量自己的用词,会构筑好自己的话,使其效果达到最高水平,会抨击自己的对手,有时候是在现实当中,有时候是在想像当中。他的幽默发出热光,就如同处在闷热中的一块铁。他的打击是最基本的,就如同一条鲸鱼的扑打。

  1863年3月26日,是早春的一天,公使要求他的私人秘书参加圣詹姆斯大厦里召开的一次贸易联盟大会,那是比斯利教授耐心努力的结果,他想让布莱特和贸易联盟在美国人的平台上统一起来。这位私人秘书去参加了会议,并做了一个报告,这份报告应该不会对任何人造成伤害,因此到今天还存放在国务院的文档里面。但是,这份文档显然没有提起使小亚当斯相当感兴趣的内容,那就是布莱特的心理。布莱特有奇特的技巧和演讲才能,他想办法从最开始,也就是演讲的第一段就侮辱或激怒了英国的每一个阶层的人,这些被侮辱者往往都是些受人尊敬的人,而且,因为担心有人漏掉了,他还利用前后连贯的不同称呼反复地羞辱他们。其演讲效果是无与伦比的:

  “特权以为它在这场美国竞赛活动中有极大的利益关系,”他以洪亮的嗓音和审慎的口气开始演讲,“它每天早晨都以吵吵闹闹的口气走上街头,咒骂美国的共和国。特权看到了过去许多年痛苦的场景。它看到了三千万快乐和繁荣的人们,他们没有皇帝,没有国王(掌声),没有朝廷周围的一切(再次鼓掌),没有庞大的陆军和强大的海军,没有巨额债务和极高的税额,如果这场伟大的实验得以成功的话,古老的欧洲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想到这里,特权不禁浑身一抖。”

  一位机巧的人,一个有创新头脑的人,有可能会想办法用同样多的话语冒犯更多的英国人,比布莱特用这句话伤害的人更多。但是,他也一定会透露自己的诡计,并因此损害演讲效果。听众发出热烈的欢呼,这位私人秘书受到极大困扰的心灵也得到了安抚,因为他知道,一旦看见布莱克在贸易联盟面前谈起共和的原则时,内阁会有多么小心。但是,虽然他没有跟鲁巴克一样看出怀疑一个人跟联盟之外的整个世界发生争吵的勇气的理由,但是,跟贸易联盟发生过争吵之后,他的确感觉到一种疑虑,不知道是否应该把布莱特定义为奇怪的人还是传统的人。人人都说布莱特“不像英国人”,从帕麦斯顿勋爵到威廉·福斯特都是如此。但是,对于一位美国人来说,他看起来比批评他的所有英国人还要具备更多的英国气质。他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人,想不喜欢谁就不喜欢谁,对于他不喜欢的东西,他会以弥尔顿的方式加以辱骂,但是,他并不害怕任何人。他也许是英国或欧洲大陆上唯一一位不喜欢帕麦斯顿,也不怕他的人。他不怕帕麦斯顿背后的媒体,不怕宗教界,不怕俱乐部,不怕法官。他厌恶假宗教、假皇族、假贵族和假社会主义所有的组织。他跟英国人一样,只相信自己和自己的传统。假如一个人能够区分所有这些东西的话,一个美国人在所有这些言行中看到了种族的怪异之处,但是,他看不到任何属于个人性质的东西。布莱特是一个相当稳重的人,但是,他使用的语言却出奇的尖锐。

  很久以后,在1880年,亚当斯碰巧再次在伦敦生活了一个季节,当时,詹姆斯·鲁塞尔·洛韦尔已经调往那里担任公使。而亚当斯与洛韦尔的联系已经很密切了,而且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越来越亲密,他希望这位新来的公使认识他原来的一些老朋友。布莱特当时还在内阁里面,就算在当时,他已经不再是最激进的内阁成员了,但是,他仍然是社会上一个少有的人物。他跟弗朗西斯·多依尔爵士和罗伯特·康利夫爵士一起来参加晚餐,而且跟平常一样参与了所有的谈话。也跟平常一样,他谈到的事情多半是他脑海里的东西。很明显,那一定是各位法官都反对的刑法改革,这件事情使他激动,因为到晚餐的末尾,大家喝葡萄酒的时候,他以原来的方式掌握了餐桌,并以痛斥法院而结束谈话。他谈起来气势恢宏,就好像每一个词都是一把锤子,直接敲击着它要打击的东西:

  “在两百多年时间里,英国的法官们坐在裁判台上,把一些偷窃了五先令财产价值的男人、女人和儿童判入死牢,而且,在这段时期内,没有一位法官谴责过如此不公的法律。我们英国是一个残忍的民族,应该连根拔除,一个人都不剩。”

  一行人从餐桌转到客厅里,亚当斯对洛韦尔说,布莱特是个非常优秀的人。“是的!”洛韦尔说。“但太野了!”

  这正好就是亚当斯怀疑的地方。布莱特比洛韦尔更了解英国人,比英国更了解英国人。他知道需要使用多么激烈的语言才能够让兰开郡或约克郡人明白一个道理。他知道,要影响萨莫塞特郡或威尔特郡的农民,必须使用多么粗野的语言才能奏效。布莱特让自己的头脑保持冷静和清晰。他并不激动,他从来不流露出激动的样子。至于他对英国法院的抨击,那是一个很古老的故事了,并不是他的首创。英国是一个充满残忍者的民族,这是一个人所共知的评论,是英国人和所有外国人都承认的。虽然根除这些人的事情只能作为一件不切实际的事情来处理,因为他们不一定比自己的邻居坏到哪里去。假如布莱特说,法国人、西班牙人、德国人或俄国人都是一个野蛮人的民族,而且应该被根除掉,那么,没有人说这话里面有什么毛病,根据最高权威的意见,整个人类已经因为同样的原因而被根除过一次了,只有彩虹才能避免人类重蹈覆辙。使洛韦尔震惊的是,他竟然会诅咒自己的民族。

  亚当斯并不觉得自己有道义上的责任来为法官们辩护,就他所知,这些人是特别适合保卫自我的一批人。但是,他感到奇怪,甚至有些焦急,作为教育的关键,他必须要为自己做出决定,不知道布莱特使用的语言对他的目的来说是否太粗野了。他觉得不是那么粗野。也许哥布登的说服能力更强,但是,那是另外的一回事。当然,甚至英国人有时候也会抱怨,因为不断有人告诉他们,说他们是一帮野蛮人和伪君子,尽管他们自己的检察官也是这么说的,而且从整体上讲,他们自己也接受了这样的评论,虽然不是很情愿。事实是,这话从主要的方面来说是真实的,但这个事实对普通人的困扰,远远不如对纽曼、格拉斯通、拉斯金、卡利尔和马修·阿诺尔德的困扰。布莱特的受害人不喜欢他,但并不是不信任他。他们从不怀疑他接下来会做什么,就如同他们从来都不怀疑约翰·鲁塞尔、格拉斯通和迪斯雷利下一步要干什么一样。他从来都不背叛任何人,他从来都不在实际的事务上预先发表什么意见,而这些实际的事务往往证明不是那么实际的。

  英国社会里准备在智力上成为布莱特的对立面的那一批人,对于一位美国的旁观者来说,似乎是最软弱和最奇怪的人。这些人是一些修剪者,一些政治经济学家,一些反奴隶制和纯理论派,是德·托克维尔和约翰·斯图亚特·米尔的跟随者。他们很是胆怯,而且不无理由,而这种胆怯本来是哲学中的高层智慧,但却使他们整套有效的思想变得苍白无力。这些人当中有很多人经常出入伦敦社会,所有人都倾向于自由思想,但是,他们从来不想在思想自由上冒一回险。跟四十和五十年代的反奴隶制纯粹理论家们一样,他们在奴隶制当面打击他们的时候变得悄无声息,或者一无用处了。对于这些怪杰中的人物类型,文学看来选择了亨利·里弗,至少是在传记的范围之内吧。他是社会里的一个重量级人物,一向友好,天性不错,很温驯,也很有用,差不多跟米尔尼斯一样无处不在,但比米尔尼斯更忙碌。作为《爱丁堡评论》的编辑,他有权威和能力,尽管那份评论和整个辉格党的说教派已经兴起,就如法国人所说的。当然,1867年的文学和艺术狙击兵只要听到里弗的名字就会沸腾起来。他们有四分之三的愤怒仅仅是他冗长拖拉的办事方式引起的。伦敦社会滥用其个人批评的权利,在每一位太过显眼的人物头上固定上某个词汇或短语,使其走到哪里都脱不开。大家都听说过格诺特夫人,说她是“令人惊骇这个词的起源”。人人都听说过里弗接近格诺特夫人的故事,并且听到这个故事就大笑,说他总有那种过分装饰的派头,他用自己的文学术语向格诺特夫人问及其当历史学家的丈夫:“那位学术渊博的格罗特修斯如何?”“不错,谢谢您,普芬多夫!”人们听到这个字眼就会退缩,就好像那是弗雷因的一幅画。

  如果有人说里弗缺乏道德勇气,那么,没有人会比里弗更为震惊。后来,他冒着惹女王不快的风险发表了《格兰韦尔回忆录》,以此证明了自己的勇气。但是,除开已经有固定的立场以外,《爱丁堡评论》及其编辑避免了站到任何一个立场上的风险。在自由的《爱丁堡评论》中,美国主义精神一定是极差的形式,哪怕对于一位苏格兰人,那也似乎是奇怪的行为,况且里弗是萨克逊人中的萨克逊。对一位美国人来说,这种摇摆不定的保守态度似乎是比布鲁汉姆或卡利尔放肆的敌意更奇怪的东西,而且更为有害,因为他从来都不能够肯定这会鼓励哪一种荒唐的陈俗之见。

  1863年的这些经验,总结起来以后会得出这样的信念:与众不同是一种软弱。这位美国年轻人竟然会采纳英国思想,结果他失落了。根据上述事实,这个结论是正确的,但是,跟平常一样,这个结论又是错误的。帕麦斯顿最后的内阁,也就是1859至1865年之间的那届内阁明显是一个休战时代,是受阻碍的发展时期。英国社会制度跟法国社会制度一样,都处在其最后的解体阶段。英国思想从来没有显示出如此缺乏条理,如此松散,就如同历史的船难中残余的断片。与众不同有一个自由的战场。国家与教会都充满了矛盾。英国花了三十年时间才勉强清除掉了少数残渣。1863年的一位年轻美国人看不到这里有任何一点点未来。他也许会梦想,但他不能够预言,不知道古老的欧洲,不知道跟在古老欧洲尾迹上的英国会以何种突然的方式在1870年消失。他处在死水中,那些充满幻想的怪人就在他的船侧游动,就好像他是古代的水手,而他们就好像原初蜥蜴类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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